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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老人被讹 要不要追究诬陷者责任

2024-06-15 07:30 阅读了

南京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理事长孙建友为杨帆颁发奖励。来源:极目新闻

近日,一名老人酒后骑车摔倒,南京小伙杨帆路过主动上前帮扶,不料反遭老人及家属误解。经调查,最终警方确认杨帆无责,南京市见义勇为基金会为其颁发了见义勇为专项奖励金。

好心上前帮扶老人竟被误解,此番事件自然引发广泛关注。老人倒地“扶不扶”屡屡成为公众热议话题,有人甚至戏谑地调侃:到底是老人变坏了,还是坏人变老了?

在实施具体行动时,杨帆停下车子并打开行车记录仪后才上前搀扶,体现了极强自我保护意识。即便如此,老人的儿子来了不看监控,也不看行车记录仪,还是一口咬定杨帆是肇事者。最终杨帆被还以清白并获得见义勇为专项奖励,当地为“好人撑腰”的做法和态度赢得了舆论称赞。不过,也有网友提出应追究诬陷者责任,以儆效尤。

好心没得到好报令人愤懑,但是否要追究诬陷者责任,还需理性看待。首先,扶老人被讹的确是事实,但只是个别现象。多数老人不慎摔倒后,对扶起自己的陌生人依然充满感激,个别老人的蓄意碰瓷行为不可以偏概全。

其次,一些年事已高者因一时迷糊而发生误会也不鲜见。生理性的衰老趋势下,一些老人的判断能力、理解能力乃至心智都会下降。突然摔倒后,在意识模糊、高度惊恐状态下,一些老人容易出现误记、误判或错觉。

具体到此番事件,按照交警对受伤老人进行呼气酒精检测的结果,该老人已属于严重“醉驾”,虽说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不能与驾驶机动车同日而语,但在醉醺醺的状态下摔倒,认知和记忆都很有可能发生偏差。更何况,事后老人家属对杨帆表达了谢意,并就误解一事向其致歉,得到了杨帆的谅解。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尊重帮扶老人是文明社会的基本准则,在笔者看来,在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同时,还是不要动辄喊着追究诬陷责任,而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判断。不能让见义勇为者心寒,也别想当然谴责被扶老人一定讹人。有时候,通过沟通、调解等方式解决问题,可能更有利于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多些善意与理解,社会可能就会多一些宽容和信任,老人倒地后才有更多的人愿意并且敢于去扶。

来源: 工人日报

网友看法

1、网友三极半生:什么年事已高喝酒迷糊,那都是行恶不成的狡辩,对恶行不加惩治就是对善良的践踏,这种和稀泥的做法就是对恶的纵容。

2、网友是个狼人a:你们总说是(误解),其实是诈骗,是非如此颠倒,不能惩恶而杨善,社会风气好得了才怪!

3、网友绒花453:国家应该立法,对见义勇为者实施敲诈勒索的行为予以追责,以此来净化社会风气,让好人不再难当[赞]

4、网友Ai维护世界正义:想要纠正社会公俗良序,对恶人的惩罚要比对好人的褒赏有用的多。只有惩恶才能扬善,对破坏社会秩序的人要惩罚,正因为讹人没有成本,所以才这么肆无忌惮,层出不穷。不能让好人寒了心,奖励并不能温暖好人的心,只有惩罚恶人,才能起到标杆作用,让讹人者出口讹人之时,心存余悸,起到警示作用。

5、网友七宝栏杆千岁石:不管是不是个别现象,都得追究,古语说: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汤

6、网友一丝不苟饭团eg:社会善恶要分清楚,否则坏人越坏,好人不敢行善。

7、网友心得方向420:坏人永远是坏人,不分老幼,不管是从娘胎里带出来的还是日后变坏的

8、网友等车的小工:为世人传递正确观念,严惩这种降低社会风气的恶行,相关机构责无旁贷。

9、网友自由豆浆Jcz:必须严惩讹人者!刹住这种恶劣的社会风气

10、网友烧友之家:杀人的恶人是极少的,是个别现象。大部分人不杀人,不能以偏概全,不要说人就是恶人。关键是恶人不能因为大部分人不是恶人就逃脱惩罚。

11、网友鬼彻索雨:惩恶扬善,只扬善,不惩恶,只会助长恶事的发生

12、网友刘晋熙:强烈建议,扶自行摔倒老人反被讹,为宏扬社会正气,必须叛他敲诈勒索,用经济手段制裁他们!

13、网友神7925:诬告反坐必须入刑

14、网友擦肩错过不是错:必须追究[哈欠]全家都要追究

15、网友多米:决不妥协 坚决走法律程序

16、网友流星羽飞:必须追责

17、网友Longbow:惩善扬恶

18、网友缤纷高山lgm:无语

19、网友士大夫少:诬陷,造谣,碰瓷成本太低导致的。

20、网友白发无疆:这种官媒发表和稀泥的文章,对营造良好社会风气是一个打击!

扶老人被讹 要不要追究诬陷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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