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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政法委关注法院遥控庭审

2024-06-15 07:22 阅读了

5月13日晚,青海省海西州中级人民法院(简称“海西州中院”)对被指“遥控指挥庭审”一事予以通报,其中提到:本案属重点监管的“四类案件”,海西州中院派员指导下级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符合规定,但具体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监管措施不规范的情形。随后,参加该次庭审的全体辩护律师发文,对通报中提到的多项关键问题予以回应并提出质疑。5月14日,青海省海西州委政法委回应新黄河记者,称案件处于审理当中,该委也在关注相关舆情。

海西州中院通报截图

据此前新黄河报道,5月11日,青海省天峻县人民法院公开对一起寻衅滋事案件进行重审。休庭后,辩护律师发现天峻县人民法院院长和海西州中院刑庭庭长利用微信群实时遥控指挥庭审。此后,辩护律师拍下照片证据并报警。13日晚,海西州中级人民法院在通报中回应称:辩护人在法庭休庭期间,不遵守法庭纪律,擅自进入审判区使用手机拍摄合议庭成员电脑屏幕登录的个人微信界面,不听法院工作人员制止,并推倒法院工作人员,严重扰乱人民法院正常工作秩序。通报称,本案属重点监管的“四类案件”,海西州中院派员指导下级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符合规定,但具体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监管措施不规范的情形。

辩护律师拍下法官微信对话的照片

之后,参加该次庭审的全体辩护律师发文,对通报内容予以回应并提出质疑。其中包含:公诉席和辩护席均属于审判区,律师没有“擅自进入审判区”;法院工作人员在场的具体行为,是遮挡屏幕、拔掉电脑电源线,并试图搬走属于重要证据的主机(后已被公安机关依法扣押、封存)。这一行为涉嫌转移、毁灭证据。如果律师不立即拍照取证,并将主机保护至公安机关到场扣押时,这一违法证据极有可能灭失。任何人不具有豁免他人对其违法行为取证的权利。此外,全体辩护律师要求海西州中级人民法院立即公布该微信群聊天记录及事件现场视频,以查明真相。

此前,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告诉新黄河记者,该院正在针对上述情况进行核实,后续会进一步回复。14日,记者再次致电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相关电话始终无人接听。海西州州委政法委一名工作人员回应记者称,案件处于审理当中,该委也在关注相关舆情,“现在领导们也非常关注这个事情。”14日下午,本案中的一位辩护律师告诉记者,他正在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就事件中责任人的追责及改变管辖事宜等待答复。

新黄河记者:白德彰

校对:汤琪

编辑:邢志彬

网友看法

1、网友高冷宇宙Ei:这通报,我可以违法,但你不能举报我违法。可笑不?

2、网友预见0919:权力一旦落入流氓之手,必将成为人民的灾难!社会需要警醒了。

3、网友来去如风:律师兄弟们,现在真正能帮你们的,就剩下媒体和吃瓜群众了[捂脸]

4、网友自若蜻蜓FO:官方关注舆情[呲牙][捂脸]舆情不大,能控制住的话,就不关注了

5、网友蔚蔚王2020:哈哈,人家还怪你们之前转发了呢,不管咋样,给你们和凤凰资讯还有其他正义转发的媒体点大赞![赞][赞][赞]

6、网友随心所欲LCH:呼吁青海高检启动监督程序立即调查,给公众一个正确可信的回答!

7、网友玉明翔:一个国家医疗、教育、执法机构出现了乱象,就会危害社会稳定,损害政府的声誉,必须追责严惩。

8、网友小小奇迹出现:提前拍板了,二审还怎么审

9、网友蒙光兴:政法委应履职尽责,不能隔岸观火。

10、网友马云爸爸去哪儿:@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大老虎打,小老虎也不能放过

11、网友自由的柑桔LY:就没有监督和制约吗

12、网友用户一叶知春秋:就怕掌握公权力的人,藐视法律法规。

13、网友大鱼胖虎:群众的眼睛都是雪亮的

14、网友唉静静的看着:《关于进一步完善“四类案件”监督管理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第十条明确了院庭长对“四类案件”能够采取的监督管理措施,涉及庭审活动的仅限于“(五)调阅卷宗、旁听庭审”,并不包括实时指挥庭审。

15、网友心安若草:支持辩护人为维护公平正义做出的贡献,同时也支持专家的评论,更支持媒体为维护公平正义做出报道的勇气,和对我国司法的维护及司法程序的监督。

16、网友捌零哥:打断,硬气点,啥意思?[大笑][大笑][大笑]

17、网友昆仑大虾0aVm:查查所有案卷,看看里面有多少腐败,有多少冤假错案

18、网友孟74366047:事情的起因不就是法院违法在先然后律师拍照引起的骚乱吗?

19、网友默默:公信力在哪里?

20、网友九代烟草人与国同休:贪官和庸官哪个更祸国殃民,展开讲讲呗

海西政法委关注法院遥控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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