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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通报老人摆摊被收10元地摊费

2024-06-15 06:55 阅读了

新京报讯 4月26日,上饶市信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官微发布情况通报。全文如下:

近日,一段“老人摆地摊被收10元地摊费”视频引发关注。我局高度重视,迅速开展核查。

经查,老人林某于4月24日上午10点30分左右在网传视频中反映的庆丰路口售卖竹笋、鸡蛋等农产品,至11时许离开,在此期间,没有任何单位向其收取过费用。经向老人了解,当天上午9时许,在胜利路农贸市场内自产自销区,该市场物业公司向其收取了10元摊位费。

此事的发生,反映了市场物业公司对特殊群体服务不到位等问题。目前,我局已责成物业公司向老人致歉,并退回收取的费用。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农贸市场收费监管,加大对老人等特殊群体的关心关爱和服务力度。衷心感谢广大网民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帮助。

信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26日

编辑 李忆林子

网友看法

1、网友秋深冬未至:老人当天卖了8元,摊位费10元老人当天收入—2元

2、网友热心王大爷1:江西时常上榜[what][what][what]

3、网友用户万物皆有灵性:神一样的上饶

4、网友小手牵大手:退回就算了?

5、网友开朗山丘M:对自产自销的农户,或年纪较大者自产自销非贩卖者应全国全天候免费!

6、网友手机用户余乐乐:还是广东惠州大亚湾好,这里只要在规定的地方摆摊,不收取任何费用[赞]

7、网友我心飞翔23048326:农村老人没有太多的养老金,自己省吃下的农副产去卖换点油盐钱,还要收市埸管理费,太不应该了。

8、网友ZEzI:今年最

官方通报老人摆摊被收10元地摊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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