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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发布饲养动物损害责任案例

2024-06-15 06:20 阅读了

犬只没有接触他人身体,但他人因其吠叫受到惊吓,要不要赔?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饲养动物损害责任典型案例,其中提到,犬只靠近他人吠叫、闻嗅或者追逐他人等行为,引起他人恐慌进而产生身体损害的,犬只饲养人、管理人亦要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七条规定,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刑法,饲养的犬只伤人后,若受害者伤情达到了重伤或重伤以上,犬主人涉嫌过失致人重伤罪或过失致人死亡罪。该罪最高判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澎湃新闻

来源: 中国新闻周刊

网友看法

1、网友教七八育:早就好这样搞,但碰瓷也多起来了

2、网友没头脑双修柔道和柔术:碰瓷的更多了

3、网友教七八育:狗咬死人最高判七年?!!!

4、网友快乐苹果Uq:最好不养。他碰什么慈?

最高法发布饲养动物损害责任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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