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就《固定资产贷款管理办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个人贷款管理办法》答记者问称,为填补关于贷款期限的制度空缺,并有效防范贷款期限错配产生的风险,进一步优化贷款结构,本次修订明确:一是固定资产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十年。确需办理期限超过十年贷款的,应由贷款人总行负责审批,或根据实际情况审慎授权相应层级负责审批。二是流动资金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三年,对经营现金流回收周期较长的,最长不超过五年。三是个人消费贷款期限不得超过五年。个人经营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五年,对于贷款用途对应的经营现金流回收周期较长的,最长不超过十年。
此外,国家有关部门对于房地产贷款、个人住房贷款、个人助学贷款、汽车贷款等的贷款期限另有规定的,继续执行相关规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
网友看法
1、网友微木彩石:这时候还发布收缩性政策
2、网友天马行空的大有堂主:银行监管部门牵头搞的三个办法一个指引早已经不切合实际!贷款品种和贷款周期不和企业经营规律同步,造成企业短贷长用长贷挪用,断贷如断奶断血!国企民企不同命,民企银行抽贷就要命!
3、网友幸福水滴zu:房贷算固定资产贷款吗?
4、网友京郊水城:不懂就问,此时此刻发布这些规定对资本市场有什么作用呢?
5、网友微光灵灵:十年回本70%的项目,现在哪里找[捂脸]
6、网友岐山支玉:把握红线: 资产付僙率!!
7、网友越来越好1896:转发了
8、网友2131942900:转发了
9、网友人生得淡然:当前这样的环境!又有几个人需要贷款?有钱人,鼓励贷都没有几个愿意贷!穷人不一定能贷的出来!
10、网友小文6142:应该是50年吧!当然到时走了就不用还了嘛![呲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