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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店内打砸扇耳光 已道歉

2024-06-15 04:27 阅读了

1月16日,网传江西省新余市一店家和身穿制服的人员发生冲突,过程中店家遭到打砸,店方人员被扇耳光。发布视频者称,打人者系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的执法人员。17日,新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新闻宣传科一名工作人员回应新黄河记者称,确有此事发生,执法人员在工作中行为不妥,已向店方道歉。

△店方男子被身穿制服的人员扇耳光 网传视频截图

据网传视频显示,1月16日15时许,两名身穿制服的人员正在店内与店方人员沟通,15时28分左右,一名身穿制服的人员突然拍击桌子,随后用左手掌掴了店方一名男子,该男子被打后随后用凳子还击,两人扭打在一起,随后被拉开。

之后,双方冲突不断。视频中,被掌掴的店方男子称这里有监控记录,一旁的女子称“要报警”。15时37分,身穿制服的男子突然抄起店内的凳子,一边辱骂,一边向店方男子扔去,多次打砸后,店方男子追出店外,双方又扭打在一起。视频发布者称:“这就是执法人员,一言不合就辱骂打人拆店。”

“原因就是来检查卫生,一开始我妈在和他们沟通,说从早工作到晚上十一点,中间一直会有客人来吃饭,有一点点卫生没有做到位,想晚上的时候一起做完,现在就想休息一下,他们就是不让,死抓着这一点不放,我那时候在睡觉,被吵醒了就说了一句‘如果检查的时候真的过不了关,我会接受惩罚,关店或者整改都可以’,然后那个人就感觉我威胁他,就骂了我一句,我那时候就很生气,拍了一下桌子问他怎么说话的,他就扇我耳光,然后我才还手。”视频发布者称。

△身穿制服人员将店内椅子砸向店方 网传视频截图

此外,发布者在留言回复中表示,事发地位于江西省新余市仙来东大道沙土路一酒店旁,打人者系“食品监督局的执法人员”。

对于打人者身份及冲突事由,17日上午,新黄河记者致电新余市委宣传部、渝水区委宣传部、渝水区网信中心、新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多个当地部门,均未收到有关此事的进一步回应。

同日午间,新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新闻宣传科一名工作人员反馈记者称,冲突一方确系部门执法人员。“经过核实,我们的工作人员行为确实行为不太妥当,我们已经对他进行了严肃批评,今天上午10点,这名工作人员已向店家进行赔礼道歉,双方也达成了谅解。”该工作人员说。

新黄河记者:李震

编辑:俞丹 校对:

网友看法

1、网友执着的叶子Ruk:如果店家打了穿制服的耳光,会不会被拘留?

2、网友用户8571326610607:哎!不谅解店就开不下去了,

3、网友庙堂无良吏何日复汉唐:我店不开了,也要追责到底。这不仅是个人行为,也是职务行为,好好陪你们玩玩。[灵光一闪]

4、网友被耗子咬的猫:如果角色互换一下结果会怎样

5、网友润物无声8新美:我不相信这会谅解

6、网友李一个:支付穿在身上,天下谁敢

7、网友平行线延伸会相交:光批评教育、道歉就完了?

8、网友儒雅海洋Xq:这是犯罪!不是道歉就可以结束的。对于垃圾,必须严惩!!!

9、网友阿尔卑斯伯爵:不是说打人成本很高吗[捂脸]

10、网友黑暗世界的微光:让他下岗容易,店家想继续生存就不容易了。

11、网友夕阳静:现在这些人拿着鸡毛当令箭,每天来查鸡蛋里面挑骨头,我领教过无数次了。

12、网友强131767167:打人不拘留吗,道歉就完了,

13、网友mg唐僧也蹦迪:双方已和解[偷笑][偷笑][偷笑],真好处理方式

14、网友优雅安德烈娅9g4:如果店家人员去检查人员办公室,发生同样的事情,能道歉和好吗?

15、网友圣泰山的野战排:扇人耳光,砸人店铺,已经涉嫌犯法,怎么能一句“行为不妥”可以搪塞的?

16、网友八角石:能依法治国吗?打人者是触犯了刑法还是治安管理条例有人出来说明一下吗?

17、网友创意铅笔4X:这回应该不是临时工了!

18、网友智慧救护车转运服务:报警!!!必须让他下班。纪检监察介入,有这一次发生,相信以前更多这样事情。建议倒查他!!!!

19、网友董载有:道歉管用的话要法律干什么?

20、网友科林品胜:不谅解这个店应该要关了

执法人员店内打砸扇耳光 已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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