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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评医院院长贩卖婴儿和出生证明

2024-06-15 03:36 阅读了

11月7日,湖北省襄阳市卫健委就“襄阳健桥医院公开贩卖出生证贩卖婴儿”一事进行通报。根据通报,涉事医院妇产科已停业整顿,相关责任人已被控制,医院院长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并接受调查。此外,襄阳市卫健委党组书记赵旭表示,已封存该院相关科室的监控视频和病历记录;爆料人上官正义透露,襄阳市副市长兼公安局长已与他见面,该市将对此案提级侦办。

“三网(出生证明网、防疫网、分娩网)证明都有”“我们犯的是死罪”……这些均是健桥医院院长叶某某的原话,越听越有种“今夕是何年”之感。很难想象,到了2023年还会有如此恶劣之事一直没有被发现。

按照爆料人卧底掌握的信息,叶某某的医院主要做代孕,办理出生证是副业,其下线还有利用信息网络出售、收购婴儿的中介。今年9月、10月分别出售过一名女婴,售价为11.8万元和14万元,且均已通过其提供的出生证明等成功上了户口。倘若属实,一张违法犯罪网络已呼之欲出,健桥医院俨然就是一个涉婴幼儿违法犯罪行为的“洗白”工厂。

就目前呈现出的情况,有三大疑问待解:第一,院长叶某某为何能够贩卖有合法来源的出生证明、为何能够公然贩卖婴儿;第二,仅爆料人卧底的时间就长达一年多,监管部门为何从来没有发现过;第三,叶某某说自己犯的是“死罪”,而伪造、变造身份证件罪的法定刑最高才7年,虽然拐卖儿童罪的法定刑确有死刑,但只有符合“情节特别严重”的构成要件,才能判处死刑。

这些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包括:拐卖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儿童的;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等情形。究竟是叶某某为显摆自己刻意夸大,还是确实有这些严重犯罪情节存在,需要查个清楚。

不能忽视的是,襄阳市多名医疗系统人士向媒体透露,叶某某在该市医疗系统“口碑不好”,破坏医疗秩序,多家医院工作人员曾联合起来向主管部门反映该院问题。虽然襄阳市卫健委领导回应,卫健委曾对该院行政处罚过11次,但背后是否存在抓小放大,以象征性处罚掩盖更大的违法犯罪活动,还不得而知。

要知道,叶某某13年前曾因非法鉴定胎儿性别被判拘役5个月,彼时因认罪悔罪态度较好被酌定减轻刑罚。对于这样一名劣迹医师,即便执业许可证没有被吊销,也应该很难在行业立足,但她却能在13年后摇身一变成为一家民营医院院长,以及襄阳市女企业家协会副会长,身后难道没有一点门道?

据爆料人了解,这些被“洗白”后的孩子分布于四川、云南、河北、广东等地。顺着线索去找到这些孩子、查清是否还存在其他犯罪非常有必要。若孩子确系拐卖,则需要以涉嫌收买被拐卖的儿童对买家追究刑事责任。唯有如此,才能建立违法犯罪的高压线,进一步推动打拐行动的实效。

此事是对法律的严重挑衅,表象之下更可能存在许多个正在寻亲的家庭、徇私枉法的监管人员,必须查明各涉事主体,严厉追究相关责任,给受害人和社会一个明确的交代。

网友看法

1、网友道不可道LY:医疗产业化的改革应予以否定。

2、网友一心一意风筝l4:一次次发生,一次次挑战底线,底线的作用就是用来被挑战的?怎么防止和杜绝这样的事情呢?希望不要自罚三杯草草了事

3、网友幽默的幸福挂在嘴边的:深挖彻查 查查幕后保护伞!

4、网友四季之感:@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公安部网安局 @公安部

5、网友我是马甲同志:一切向钱看,那有什么底线

6、网友34090k1mA:必须严惩

媒体评医院院长贩卖婴儿和出生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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