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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猥亵女童5年 自称媒体审案牺牲者

2024-06-15 01:20 阅读了

作者 | 陆火

2023年3月16日,河北省沧州中院作出了终审判决:

中石油的高级经济师岳仲金侵害李小冉(化名)身体权的事实成立,岳仲金被判赔偿约30万元,其中精神抚慰金5万元。

这时,距离李小冉被猥亵已经过去将近20年。猥亵女童的恶魔,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惩处。

此前,岳仲金被曝光“猥亵女童”后,恼羞成怒起诉媒体“侵犯名誉”,相关案件最终败诉。

岳仲金还曾强调,自己是“媒体审案”的牺牲者,并指责法院“没有担当”“屈服于媒体压力”。

01

女童被父亲朋友猥亵,成年后鼓起勇气报案

压抑多年后,2015年,临近大学毕业的李小冉鼓起勇气,将自己幼时曾遭人持续多年性侵的事情,告诉了父亲李辉(化名)。

彼时,因心理障碍,她无法说出加害人的姓名。大学毕业后,李小冉开始寻求心理治疗。她被多家医院诊断为“复发性抑郁障碍”。

直到2017年,李小冉才告诉父亲,当年侵害她的人,就是父母的同事、好友岳仲金。这时,岳仲金已是中石油规划总院的一名高级经济师。

2017年5月9日,李辉来到北京找岳仲金对质。在李辉拍摄的两段视频中,岳仲金承认,他曾经在李小冉七八岁时,对其进行过两次猥亵;但岳仲金否认存在强奸行为。

在视频中,岳仲金还表示,他愿意承担刑事责任。

岳仲金说出,他是用右手摸了李小冉的阴部。愤怒的父亲捡起路边的石头,砸伤了岳的这只作恶多端的右手。

岳仲金被砸伤后,去做了伤情鉴定,显示是右手指末节骨折,轻伤二级。他还跑去向北京警方控告李辉“故意伤害”。

李辉一度被羁押在海淀看守所。直到一个多月后,海淀检方未予批捕,才被释放回家。

2017年11月,李小冉在父母陪同下报案。

02

因“超过追诉时效”,猥亵男无法被追究刑责

警方曾以岳仲金涉嫌强奸罪,将该案移送检方审查起诉。

2019年1月,检方以强奸“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予起诉。尽管无法认定其强奸,但岳仲金对幼时李小冉进行猥亵的事实,被河北省三级检察院认定。

2019年9月、2020年3月,沧州市检察院、河北省检察院先后作出两份《刑事申诉复查决定书》称:

因岳仲金从未承认其强奸行为,也无其他证据印证,因此构成强奸罪的证据不足,但构成猥亵儿童罪。

检方同时认为,时隔多年,已经超过了追诉时效,不再追究岳仲金的刑事责任。

李小冉的代理人、四川鼎尺律师事务所主任万淼焱律师指出:

刑事追诉不能的情况下,民事诉讼是李小冉获得“补偿性司法正义”的唯一可能。

2020年6月,李辉作为女儿法定代理人,将岳仲金起诉至法院,要求其就性侵儿童的不法行为进行书面道歉,并赔偿损失。

河北省任丘法院称,根据警方、检方材料,能够证实岳仲金在李小冉幼年时对其实施了猥亵,李小冉身体权受到侵害,岳仲金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任丘法院判决:岳仲金应当就其猥亵李小冉的民事侵权不法行为,进行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总计约30万元,其中精神抚慰金5万元。

2020年7月,岳仲金任职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规划总院对岳仲金作出了“开除党籍,行政留用察看二年”的处分。

这份“处分”报告称,岳仲金作为国家工作人员,违反社会管理秩序,多次猥亵不满12周岁儿童,猥亵行为间断性持续长达5年左右,情节严重,造成较大社会负面影响。

03

恶魔被曝光,恼羞成怒起诉媒体“侵犯名誉”

2020年,凤凰周刊、红星新闻、中国新闻周刊等多家媒体披露了岳仲金猥亵幼女一案。

随后,岳仲金委托北京道生律师事务所律师周密,在网络发布了一份“律师公开声明”,称“媒体可以再等一等,不必急于发声,更不可公器私用,借机炒作案件”。

这份声明还称,“媒体是把双刃剑,不负责任的报道可能影响司法公正以及舆论氛围,可能对审判和公民权利构成双重侵犯。媒体审判案件,我们坚决反对。”

同时,岳仲金还将报道其恶行的几家媒体起诉至法院,称相关报道“听信一面之词、未经调查核实,内容严重偏离事实”,且直接暴露他的个人信息,对他的生活、工作造成极大负面影响,侵犯了他的名誉权。

岳仲金的无耻之举,自然不会得到法律支持。

北京互联网法院判决其败诉,称媒体的报道“客观、中立”,基本还原了岳仲金猥亵女童但因超出诉讼时效不被追究刑责的事实,没有任何偏颇,不构成名誉侵权。

岳仲金不仅起诉媒体,甚而持续投诉李小冉的代理人万淼焱律师,称万淼焱律师“违规执业”、通过媒体报道干扰司法、侵犯其隐私。

对此,2021年10月,成都市律协惩戒监督委员会作出了《撤销案件决定书》,撤销岳仲金投诉万淼焱律师违规执业一案。

成都律协惩戒委认为,岳仲金猥亵的客观犯罪事实,已被三级检察院确认,只因时效问题未被追诉,媒体报道并不能影响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不存在干扰和影响审判问题。

上述委员会同时指出,在该案中,不存在损害作为加害人的岳仲金隐私的问题,相反,岳仲金应当受到社会公众的谴责。

“媒体报道是在受害人及家属同意的前提下,为了让加害人受到社会道德谴责,对潜在加害人形成威慑,并提醒其他家庭,避免类似悲剧再次发生。”上述委员会还称。

04

猥亵男上诉恳请二审法院“顶住媒体炒作压力”

被判赔偿李小冉30万元后,岳仲金向河北省沧州中院提起上诉。

岳仲金称,他被拍下承认猥亵的视频,是因为受到了李小冉父亲及亲属的殴打,属于“屈打成招”。

岳仲金还说,这桩案件,是由媒体炒作而起,“一审法院没有担当,屈服于媒体压力”,导致他成为了“媒体审案”的牺牲者。

岳仲金在上诉时,继续指责李小冉的代理人万淼焱律师。他说,万淼焱律师通过媒体轰炸等手段,“把已经走投无路的案件起死回生。”

“恳请二审法院顶住媒体炒作压力,依法审理,维护法律尊严。”岳仲金称。

对此指斥,万淼焱置之一笑:“媒体的初始报道,是在河北省三级检察机关都已经作出他犯猥亵儿童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因已经刑事追诉时效而终止刑案,而且小冉已经提起民事诉讼之后。”

(这是北京互联网法院就岳仲金起诉媒体名誉权纠纷的一审判决)

2023年3月16日,沧州中院作出判决,驳回了岳仲金的上诉,维持原判。沧州中院认为:

结合该案证据以及一审法院调取的刑事卷宗材料,能够认定岳仲金侵害李小冉身体权的事实成立。

“根据鉴定结论,岳仲金的侵权行为对李小冉的精神障碍具有主要作用,其应当对李小冉因其侵权造成的损失承担主要赔偿责任。”沧州中院表示。

3月21日,收到二审胜诉判决书的万淼焱律师在社交平台写道:

“我兑现了接案子时对自己的承诺:从小冉案入手,为幼年遭受性侵、成年后已过刑事追诉时效的受害者们,趟出一条以民事胜诉为补偿性司法正义的路来。”

网友看法

1、网友溪月诗书画356611934:赔偿!也要应追究刑事责任

2、网友石雨78892673:应终生追责

3、网友不吃hei木耳:又把垃圾开除到群众中

4、网友好久不见GX:道貌岸然的东西,应该终身监禁[发怒]

5、网友欢快橙子3T:应追究刑事责任

6、网友多多多多哦:这么无耻的人应该让他开除,看了没有退休金!!!

7、网友魑魅魍魉不是事:没有坐牢便宜他了[发怒]

8、网友古月姐姐GY:给家女孩的家长们一个警醒,不要让成年男子单独接近你的孩子。

9、网友分享816:应该从重判刑这个恶魔才对!

10、网友凤弘主:道貌岸然的伪君子,应该追究刑事责任责任,真是防火防盗防男同事

11、网友凝望一缕阳光:应该严惩!性质恶劣!

12、网友不知道起名的用户的:让这个禽兽逍遥法外二十多年~~竟然让它逃过去了![发怒][发怒][发怒]毁了女孩一辈子。

13、网友尼古拉斯肥少:30万也太便宜他了吧,这么多年的心理伤害用这点钱衡量

14、网友石头锝世界:那化学阉割怎么样?[抠鼻][抠鼻][抠鼻]

15、网友手机用户进军号303859:犯罪嫌疑人,犯罪事实清楚,为什么有超过追诉期?这对没有犯罪只因父母犯罪,而自已在考公参军政审不能通过,多么公道!本身犯罪过时不于追究,父母犯罪却连系孩子身上!

16、网友蓝天白云下的青藏高原:这化名,跟演员李小冉有仇[泣不成声]

17、网友小军1016:还是要应该依法严惩!可惜了了。[发怒]

18、网友自由钢琴9O:应该从重判刑这个恶魔才对!

19、网友前美国汇盛交易员老杨:必须严惩判刑!不能有时效限制!

20、网友阿东4h9G:杀人过了三十年还有时效追究刑事责任没?

男子猥亵女童5年 自称媒体审案牺牲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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